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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荆门市体育艺术学校(体育中学)是一所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专业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命名的2021-2024周期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隶属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荆门市体育局),属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占地面积80134㎡,总建筑面积18626㎡。学校位于荆门市生态运动公园西南区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堪称花园式学校。

荆门市体育艺术学校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24-11-21 10:43:23 来源:荆门市体育艺术学校

荆门市体育艺术学校政府采购

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荆门市市直采购人内控建设分级管理工作方案》(荆财采发〔2024〕71)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采购是指各科室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非税收入、自筹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四条 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五条 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财务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审议决定政府采购工作重大事项;审定、修改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申报、参数制定、采购结果进行审定并组织实施采购等。

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办理政府采购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六条 财务科负责组织政府采购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一)起草制定委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二)负责编制全局政府采购预算,与市财政局进行采购事项的协调并报批采购申请文件。

(三)协调市财政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

(四)协调市财政局抽取评标专家及组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参数。

(五)负责发布招标文件,组织采购招标,审核采购合同,回复中标结果,按照采购合同付款,协调财务部门办理采购物品的调拨。

(六)组织答复招标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问题。

(七)负责整理记录采购活动的资料、文件并归档。

(八)负责汇总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决算。

第七条 项目科室负责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编制本科室政府采购预算,提出采购计划、预算申请及货物分配计划。

(二)负责提出政府采购项目的参数及功能需求(不少于三个品牌),草拟招标文件。

(三)参加专家参数论证会,负责审核招标文件。

(四)负责并参加评标,审核中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

(五)负责回复在采购中的质疑及投诉等问题。

(六)执行合同,提出支付申请,验收货物,协助办理调拨手续。

第八条:纪检人员工作职责为全程监督政府采购工作。主要包括监督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抽取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参数、审核招标文件、开标、审核中标结果、回复质疑投诉、货物验收、资金支付等重点环节。

第三章 采购审批

第九条 采购项目科室要严格执行采购预算。

第十条 政府采购专项预算下达后,采购项目科室要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采购计划,提出功能需求及发放计划,经分管财务领导签署意见,各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主要领导审批后送财务科。

 第四章 政府采购业务流程

(一)编制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编制部门预算时,由办公室收集采购需求,报班子成员会讨论通过后,财务科形成年度预算,并报主管单位和审批。项目预算金额确定后,原则上应于正式采购活动开始前至少30日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录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并同步推送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涉密项目除外)。

(二)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超出限额可委托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代理机构采购。签订采购代理协议,明确代理采购事项等,代理协议按单位合同签订流程办理(通过汇聚平台推送办理)

)采购申请。办公室根据批复的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填报《政府采购费用申请单》,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主要负责人审批。

(四)采购计划备案。政府采购专员在一体化系统录入需采购的项目及采购计划金额,报相关部门审核。

(五)确定中标单位。单位项目采购小组根据采购需求,选出最优供应商。
    (六)签订采购合同。若由代理机构确定的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30日内,依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并
按照单位合同签订流程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名称、标的、数量、单价或金额、质量要求、履约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售后服务、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采购合同签订的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专员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备案工作。

 (七)实施合同。严格审核合同内容并按约定条款实施。
     (八)履约验收。办公室组织验收,成立验收小组,通知供应商参与验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逐项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做好验收记录,并在
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对验收内容负责。

     (九)根据合同金额付款。对货物类采购项目,收到货物1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验收,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对服务和工程类采购项目,在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发票3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由验收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主要领导作出处理再决定。